25日,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到台江区下航社区,为市民免费更换过期药品。针对近期实施的药品包装新规,业内人士提醒市民,10月1日后生产的药品一律突出通用名,否则真伪可受质疑。
在25日的活动现场,新旧包装的“芬必得”、“必理通”、“泰诺林”等家庭常用药同时陈列在展览台前。“两盒‘芬必得’名字都一样,哪个才是真的?”一名依伯问。工作人员称,两盒药品都是真品,只是老包装上“芬必得”3个字很醒目,而新包装上通用名“布洛芬缓释胶囊”几个字更显眼。
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处的林文国介绍,国家药监局《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24号令》规定,10月1日起,医药企业生产出厂的所有药品,外包装将强化药品通用名,弱化商品名。否则,药品的真伪可受质疑。
按照规定,药品包装上的通用名称必须显著标示,其字体、字号和颜色必须一致,横版标签必须在上1/3范围内显著位置标出;竖版标签必须在右1/3范围内显著位置标出;药品商品名不得与通用名同行书写,其字体和颜色不得比通用名更突出和显著,其字体不得大于通用名的1/2。字体颜色应当使用黑色或白色,与相应的浅色或者深色背景形成强烈反差。
25日上午,市药监局人员还开着药品检验车,为数十名市民进行家庭药品检测。据了解,这种图谱分析检测,5分钟之内即可测出初检结果。
记者还了解到,为了让市民进一步了解药品制作过程,避免服药之后因心理因素产生不良反应,市药监局将在每季度邀请10名市民,前往药厂参观药品生产和检验过程,有兴趣的市民可拨打电话83259430报名。
2007-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