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西省教育厅获悉,江西省将有14753名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财政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000元。
据悉,此次资助是由中央财政安排彩票公益金针对中西部地区县镇和农村普通高中家庭特困学生进行的,资助范围为县镇(含县级市)和农村公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此前,我国教育资助体系中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有免除学杂费、高等教育阶段贫困生有各种奖助学金,尚没有专门针对高中阶段贫困学生的资助,该项资助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国家在普通高中阶段助学政策方面的空白。
江西省要求,各相关普通高中要根据分配到的资助名额和金额,认真遴选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并将遴选出的拟接受资助的学生名单在学校进行公示。资金将春节前后即学校开学前拨付到各相关学校,由学校在10日内将资助款一次性发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必须保证资助款的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作他用和拖延支付,也不得抵扣为学生上交的学费,校长是直接责任人。(桑志阳)